《梁鴻尚節(jié)》翻譯及注釋
(梁鴻)家貧而尚節(jié),博覽無不通。而不為章句。學畢,乃牧豕于上林苑中,曾誤遺火,延及他舍。鴻乃尋訪燒者,問所去失,悉以豕償之。其主猶以為少。鴻曰:“無他財,愿以身居作。”主人許之。因為執(zhí)勤,不懈朝夕。鄰家耆老見鴻非恒人,乃共責讓主人,而稱鴻長者。于是,始敬鴻,悉還其豕。鴻不受而去。
譯文: 梁鴻雖然家庭貧困,然而他推崇禮節(jié),廣泛閱讀(書本),沒有不通曉的(事情)。并且他不死記硬背章句。讀完書,就到上林苑放豬,曾經(jīng)不小心留下火種,蔓延到別人的房屋。梁鴻就尋訪被燒到的人家,問他損失的財物,用自己全部的豬作賠償還給房屋主人。但房屋主人還認為得到的補償很少,梁鴻說:“我沒有別的財富,愿意讓自己留下做事。”主人同意了。(梁鴻)于是勤奮做工,從早到晚從不松懈。鄰家老人們見梁鴻不是一般人,于是就一同責備批評那家主人,并且稱贊梁鴻是忠厚的人。因此,(主人)開始敬佩梁鴻,把豬還給他,梁鴻沒有接受,返回自己的家鄉(xiāng)。
注釋: 而:表順連,不譯。尚:崇尚、推崇。覽:閱覽。通:通曉。延:蔓延。不為章句:為,著述;不死記硬背一章一句。畢:此指讀書結束。上林苑:古宮苑,在今河南洛陽市東。其主:其,其中。猶:還。牧:放養(yǎng)牲畜。舍:房屋,住所。去:離開。恒:平常,普通。責讓:責備批評。豕:豬。償:償還。許:允許,同意。他:別的。因:于是。見:看見。還:歸還。執(zhí)勤:執(zhí)守做工。懈:松懈。耆老:老人,耆,老。曾誤遺火:曾經(jīng)不小心留下火種。愿以身居作:愿意讓自己留下做事。悉推豕償之:了解后把自己的豬作賠償還給房屋主人。稱鴻長者:稱贊梁鴻是忠厚的人。
?。ㄟx自南宋·范曄《后漢書.卷八十三》
范曄簡介
唐代·范曄的簡介
![范曄](/d/file/p/d39072e4175a772742dc2740bd685954.jpg)
范曄(公元398年—公元445年),字蔚宗,南朝宋史學家,順陽(今河南淅川南)人。官至左衛(wèi)將軍,太子詹事。宋文帝元嘉九年(432年),范曄因為“左遷宣城太守,不得志,乃刪眾家《后漢書》為一家之作”,開始撰寫《后漢書》,至元嘉二十二年(445年)以謀反罪被殺止,寫成了十紀,八十列傳。原計劃作的十志,未及完成。今本《后漢書》中的八志三十卷,是南朝梁劉昭從司馬彪的《續(xù)漢書》中抽出來補進去的。其中《楊震暮夜卻金》已編入小學教材,《強項令》選入中學教材。
...〔 ? 范曄的詩(6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