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弗及嗣的成語故事
拼音fá fú jí sì
基本解釋罰:懲罰,處罰;嗣:后嗣,子孫。懲罰有罪的人不能株連他的子孫。
出處《尚書·大禹謨》:“臨下以簡,御眾以寬,罰弗及嗣,賞延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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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成語出處和典故
※ 與(罰弗及嗣)相關的成語及歷史出處:
成語 | 歷史出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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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菅人命 | 明 凌濛初《初刻拍案驚奇》第11卷:“所以說為官做吏的人,千萬不要草菅人命,視同兒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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