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以類聚,物以群分的成語故事

拼音fāng yǐ lèi jù,wù yǐ qún fēn
基本解釋方:方術,治道的方法;物:事物。原指各種方術因種類相同聚在一起,各種事物因種類不同而區分開。后指人或事物按其性質分門別類。
出處《周易·系辭上》:“方以類聚,物以群分,吉兇生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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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方以類聚,物以群分)相關的成語及歷史出處:
成語 | 歷史出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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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儉節約 | 路遙《平凡的世界》第五卷第一章:“因而形成了既敢山吃海喝,又能勤儉節約的雙重生活方式。” |
改過遷善 | 《周易 益》:“君子以見善則遷,有過則改。” |
羅掘一空 | 蔡東藩、許廑父《民國通俗演義》第30回:“是時寧城已羅掘一空,急切不得巨款,沒奈何任他所為。” |
己之所不安,勿施于人 | 春秋·齊·管仲《管子·版法解》:“度恕者,度之于己也。己之所不安,勿施于人。” |
屈指一算 | 曾樸《孽海花》第四回:“匆匆過了中秋,雯青屈指一算,那天正是出場的末日。” |
孜孜以求 | 孫犁《蕓齋瑣談》:“因為他那種孜孜以求、有根有據、博大精深的治學方法,也為人所熟知了。” |
舉賢任能 | 《禮記 大傳》:“三曰舉賢,四曰使能。” |
源源不斷 | 《孟子 萬章上》:“欲常常而見之,故源源而來。” |
十羊九牧 | 《隋書 楊尚希傳》:“所謂民少官多,十羊九牧。” |
罪上加罪 | 明·馮夢龍《醒世恒言》第17卷:“見今縣里告下忤逆,如今又打死小四,罪上加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