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嵇康(公元224年-263年,一作公元223年-262年),字叔夜,譙國铚縣(今安徽省濉溪縣) 人,三國時期曹魏思想家、音樂家、文學家。
基本資料
詳細介紹
嵇康自幼聰穎,身長七尺八寸,容止出眾。他博覽群書,廣習諸藝,尤為喜愛老莊學說。早年迎娶魏武帝曹操曾孫女長樂亭主為妻,拜官郎中,授中散大夫,世稱“嵇中散”。司馬氏掌權后,隱居不仕,拒絕出仕。景元四年(公元263年),因受司隸校尉鐘會構陷,而遭掌權的大將軍司馬昭處死,時年四十歲。
嵇康與阮籍等人共倡玄學新風,主張“越名教而任自然”、“審貴賤而通物情”,成為“竹林七賢”的精神領袖,名列“竹林名士”之一。他的事跡與遭遇對于后世的時代風氣與價值取向有著巨大影響。
嵇康工詩善文,其作品風格清峻,反映出時代思想,并且給后世思想界、文學界帶來許多啟發。又注重養生,曾著《養生論》。今有《嵇康集》傳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