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沆[hàng](947年-1004年),字太初,洺州肥鄉(xiāng)(河北省邯鄲市)人 。北宋時期宰相、詩人。
基本資料
詳細(xì)介紹
李沆七歲能屬文,十歲通曉五經(jīng)大義。太平興國五年(980年),舉進(jìn)士甲科,任將作監(jiān)丞、通判潭州。太平興國八年(983年),入朝為著作郎。雍熙三年(986年),除任右補(bǔ)闕、知制誥。端拱二年(989年),與宋白同知貢舉,充翰林學(xué)士。淳化二年(991年),拜給事中、參知政事。后改知河南府兼留守司事。旋召為禮部侍郎兼太子賓客。宋真宗即位后,拜戶部侍郎、參知政事。咸平元年(998年),升任平章事、監(jiān)修國史,進(jìn)官中書侍郎,成為宰相。次年(999年),進(jìn)官門下侍郎,加尚書右仆射。景德元年(1004年),李沆去世,享年五十八歲。獲贈太尉、中書令,謚號“文靖”。乾興元年(1022年),配享真宗廟庭。宋理宗時為昭勛閣二十四功臣之一。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從祀歷代帝王廟。
李沆作為北宋太宗、真宗兩朝的名臣,有“圣相”之美譽(yù)。史贊其為相“光明正大”,李贄在《藏書》中將其列為“忠誠大臣”,王夫之稱其為“宋一代柱石之臣”。他以清靜無為治國,注重吏事,尤為注意戒除人主驕奢之心,這對于穩(wěn)定宋初的內(nèi)政外交、抑制奢侈、安定民心都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全宋詩》《全宋文》錄有其詩文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