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葉祖洽(1046年-1117年),原名葉衢,后改名祖洽,字亨甫,又字敦禮(一作惇禮),福建泰寧城關葉家窠(當時泰寧屬邵武軍)人。
基本資料
詳細介紹
葉祖洽自幼聰穎,才識卓異。18歲時中鄉試解元。熙寧三年(1070年),葉祖洽高中狀元。歷任奉國軍判官、登聞鼓院判官、國子監丞等職。元祐年間(1086年-1094年),司馬光等守舊派大臣執政,悉廢新法。葉祖洽一再上疏,拼力維護新法,被外放廣西刑獄,旋改任海州知州。后因力主追貶王珪、優恤蔡確遺孤,不受哲宗器重,被貶為濟州知州、洪州知州。
到徽宗朝,葉祖洽任吏部尚書。崇寧元年(1102年),葉祖洽因議事多與眾不合而出知定州。將赴任時,在徽宗面前再次陳述己見,勸皇帝明辨忠邪,激怒徽宗,被降為集賢殿修撰提舉沖佑觀。至政和初年(1111年),召回任洪州知州,繼改知亳州加徽猷閣直學士銜。政和七年(1117年),卒于家中,終年七十一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