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詞按不同的角度可分為多種類別,名詞可以分為可數名詞和不可數名詞。
可數名詞分為普通名詞和集合名詞;不可數名詞分為物質名詞、抽象名詞和專有名詞。
1. 可數名詞是可以計數而有單復數之分的名詞,前面可加數詞或冠詞。如:boy(男孩), book(書), class(班級), family(家庭)等。
I am a boy.
我是一個男孩。
These are two books.
這是兩本書。
可數名詞包括普通名詞和集合名詞。
2. 普通名詞是表示同類的人、生物、事物、地方等所共有的名稱的字,如:boy(男孩), office(辦公室), idea(主意), book(書), mile(英里)等。
(1) 普通名詞被代名形容詞或所有格修飾時,不再加冠詞,如:
(正)this (my, our, every, each, John’s) book
這本書
(誤)this (my, our, every, each, John’s) the book
這本書
(2) 復數普通名詞可用many, few, a few, a lot of等表示數目的字或片語修飾,而不用much, little等表示量的字或片語修飾。
(誤)I have much books to read.
我有很多書要讀。
(正)I have many books to read.
我有很多書要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