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魏明帝曹叡(206年(存疑)—239年1月22日,關于生年參見“歷史爭議”目錄),字元仲,沛國譙縣(今安徽省亳州市)人。曹魏第二位皇帝。魏文帝曹丕長子,母為文昭甄皇后。
基本資料
詳細介紹
黃初三年(222年),曹叡封平原王,黃初七年(226年)五月,魏文帝病重,立曹叡為皇太子,即位于洛陽。曹叡在位期間指揮曹真、司馬懿等人成功防御了吳、蜀的多次攻伐,并且平定鮮卑,攻滅公孫淵,設置律博士制度,重視獄訟審理,與尚書陳群等人制《魏律》十八篇,是古代法典編纂史上的重大進步。魏明帝在軍事,政治和文化方面都頗有建樹,但在統治后期大興土木,廣采眾女,因此留下負面影響。
景初三年正月丁亥日(239年1月22日),曹叡病逝于洛陽,廟號烈祖,謚號明帝,葬于高平陵。曹叡能詩文,與曹操、曹丕并稱魏氏“三祖”,原有集,已散佚,后人輯有其散文二卷、樂府詩十余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