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煌言(1620年7月8日—1664年10月25日),字玄著,號蒼水。漢族,浙江鄞縣(今屬浙江寧波)人,南明儒將、詩人。
基本資料
詳細介紹
崇禎時舉人,官至南明兵部尚書。順治二年(南明弘光元年、1645年)南京失守后,與錢肅樂等起兵抗清。后奉魯王朱以海,聯絡十三家農民軍,并與鄭成功、李長祥配合,親率部隊連下安徽二十余城,堅持抗清斗爭近二十年。康熙三年(1664年),隨著永歷帝、監國魯王、鄭成功等人相繼死去,張煌言見大勢已去,于南田的懸嶴(ào)島(今浙江象山南)解散義軍,隱居不出。是年被俘,后于杭州遇害,就義前,賦《絕命詩》一首。謚號忠烈。
其詩文多是在戰斗生涯里寫成,質樸悲壯,表現出作家憂國憂民的愛國熱情,有《張蒼水集》行世。張煌言與岳飛、于謙并稱“西湖三杰”。清國史館為其立傳,《明史》有傳。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追謚忠烈,入祀忠義祠,收入《欽定勝朝殉節諸臣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