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個人資料簡介
王勃(公元650年—公元676年)(有爭議),字子安,古絳州龍門(今山西河津)人,唐代文學家、詩人。出身儒學世家,是唐初文學家、思想家、教育家王通之孫,與楊炯、盧照鄰、駱賓王并稱“初唐四杰”。
年少成名
永徽元年(公元650年),王勃出生在絳州龍門,祖父王通在隋代曾任蜀郡司馬書佐。大業末年,棄官歸隱,以著書講學為業。王勃幼年識字,6歲就會寫文章,以善辭聞名鄉里,父親王福畤的好友杜易稱贊王勃與兩個哥哥三人是“王氏三株樹”。九歲讀顏師古所注的《漢書》,撰寫了《指瑕》十卷,指出顏師古的著作錯誤之處;十歲通讀《六經》。顯慶五年(公元660年),王勃在長安遇到當時名醫曹元,拜曹元為師學習《周易章句》《皇帝素問》《難經》。麟德元年(公元664年),司刑太常伯劉祥道巡行鄉里,王勃寫了封自薦信《上劉右相書》給劉祥道,劉祥道稱贊他為奇才,上表向朝廷舉薦王勃。乾封元年(666年)王勃參加幽素科考試,被授予朝散郎之職。
戲為檄文
乾封元年(公元665年),東都洛陽建造乾元殿,王勃進奉《乾元殿頌》。同年,王勃又進奉《宸游東岳頌》。沛王李賢聽到他的才名,招請他為沛王府修撰,對他很器重。總章二年(公元669年),各位王侯斗雞,互有勝負。一次沛王李賢與英王李顯斗雞,王勃戲作《檄英王雞文》,以此為沛王李賢的斗雞助興。唐高宗看到這一篇文章后勃然大怒,認為王勃在此席中挑撥諸王之間的矛盾,當即下詔罷黜王勃的官職,并把王勃趕出了沛王府。
游歷巴蜀
總章二年(公元669年)王勃失去官職后,告別長安,踏上了漫游西蜀的旅途。在西蜀他漂泊各地,依靠友人生活。在蜀中他創作了大量詩文及賦。在綿州,他與同鄉薛華相聚,臨別之際創作了《別薛華》;在梓州與盧照鄰結伴同游,九月九日重陽節共登玄武山,賦詩相和。在益州九隴縣依靠友人、縣令柳太易生活,在這里寫下了《春思賦》和《益州夫子廟碑》。
任職犯法
咸亨二年(公元671年)秋末,王勃離開蜀地,返回京城準備參加科考。任虢州司法的朋友陸季友告訴王勃,虢州盛產藥草。王勃對藥草感興趣,想去虢州。在李敬玄的力薦下,王勃得以補授虢州參軍一職。任職期間王勃恃才傲物,被同僚所忌恨。在虢州任職時有個官府的奴隸曹達犯了罪,王勃把他藏了起來,后又怕事情泄露,便殺了曹達。最終這件事情敗露,按律王勃應判死刑,恰逢大赦,便被除名而免于一死。當時王勃的父親王福畤為雍州司戶參軍,受王勃牽累,貶官交趾縣令(地處今越南北部)。
魂歸南海
上元二年(公元675年),王勃出獄后到交趾去看望父親,一路經洛、揚州、江寧,九月初到洪州,正趕上都督閻公新修滕王閣成大宴賓客,王勃在宴會上寫下了《滕王閣序》這一傳世名篇。在這之后,王勃繼續南下,上元三年(公元676年)在渡南海時,不幸落海溺水而死,當時年僅二十七歲。王勃的墓地和祠廟在緊靠南海的越南義安省宜祿縣宜春鄉。
主要作品
王勃的文集,早期初唐詩人楊炯編有20卷、《舊唐書》著錄30卷,但洪邁在《容齋四筆》中說:“勃之文,今存二十七卷”,可見王勃文集到南宋已有遺失,現存的《王子安集》16卷由明代張燮輯匯編。王勃現存的詩僅有80多首,多為五言律詩和絕句。王勃現存119篇駢文作品,具體包括:駢賦12篇、序64篇、表3篇、啟10篇、書6篇、記1篇、論2篇、頌3篇、贊文2篇、碑文11篇、祭文1篇、行狀1篇、墓志3篇。《舊唐書·文苑傳》載:“王勃文章宏逸,固非常流所及。”《四庫全書總目》稱“勃文為四杰之冠”。
個人生活
王勃是哪個朝代的詩人:王勃是唐朝的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