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解釋
基本詞義
◎ 廳
廳
〈名〉
(1) (形聲。從廣(
),聽( )聲。廳是后起字,大約產生于唐代。古作“聽”。魏晉以來加“廣”。本義:堂屋)(2) 同本義 [hall]
廳,廳屋。——《廣韻》
涼榭錦廳,其下可坐數百人。——《洛陽名園記》
(3) 官署中聽事問案之處 [hall]
古者治官處謂之‘聽事’;后語省,直曰‘聽’,故加廣。——《集韻》
(4) 又如:官廳(舊時稱政府機關);廳宇(廳堂,廳房);廳屋(包括廳堂在內的房舍);廳頭(守廳軍士的頭目)
(5) 住宅中通往各房間的大或小空間 [central room]
雞棲于廳。——明· 歸有光《項脊軒志》
過前后廳。——清· 林覺民《與妻書》
有小廳。
廳房一室。
(6) 又如:過廳(可以通往別的房間的廳堂);三室一廳;兩室一廳
(7) 一級政府部門 [department]
(8) 清代在府下設廳,與州、縣同為地方基層行政機構。其長官為同知或通判。有直隸廳與散廳之別
(9) 清末內閣及各部所設掌理政務之機關。
(10) 如:承宣廳、承政廳、參議廳等
(11) 民國以來,省政府之下設民政廳、財政廳、教育廳等
(12) 現代黨政機關的辦事機構 [office]。
(13) 如:辦公廳
(14) 為營業而容納多人的房屋 [public house]。
(15) 如:歌廳;理發廳;咖啡廳;舞廳
康熙字典
廳【寅集下】【廣部】 康熙筆畫:25畫,部外筆畫:22畫
《廣韻》他丁切《集韻》湯丁切《正韻》他經切,音汀。《廣韻》廳,屋也。《集韻》古者治官處,謂之聽。事後語省,直曰聽,故加廣。《增韻》聽事,言受事察訟於是。漢晉皆作聽,六朝以來,乃始加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