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解釋
基本詞義
◎ 縣
縣
〈名〉
(1) (會意。從系持倒首。象懸掛的樣子。(
)本義:懸掛)(2) 縣假借為“寰”,為州縣的縣 [county]。行政區(qū)劃單位。周代縣大于郡,秦以后縣屬于郡。今為一級行政區(qū)劃,隸屬于地區(qū)、自治州、直轄市之下
遂縛詣縣。——三國魏· 邯鄲淳《笑林》
南番二縣。——《廣東軍務記》
龍泉縣。—— 明· 劉基《誠意伯劉文成公文集》
開道置縣。——《明史》
(3) 又如:縣尹(一縣的長官);縣學(舊制設在縣里的學校,以培養(yǎng)人才,教育百姓,稱縣學);縣委(中國共產(chǎn)黨縣一級委員會的簡稱)
(4) 官府 [local authorities]。如:縣君(宋代官員妻子的一種封號);縣治(縣衙;縣政府)
(5) 古代天子所治之地,在京都周圍千里之內(nèi),即王畿 [feud]。如:縣內(nèi)(儒家之說,以四海之內(nèi)為九州,其一為畿內(nèi),天子所治);縣主(皇族女子的封號);縣公主(漢代皇女的封號)
(6) 另見
基本詞義
◎ 縣
縣
〈動〉
(1) 系掛 [hang]
縣,系也。從系,持縣會意。——《說文》。
驪姬請使申,處 曲沃以速縣。——《國語·晉語》。注:“縊也。”
不狩不獵,胡瞻爾庭有縣鶉兮?——《詩·魏風·伐檀》
爾庭有縣特兮。
爾庭有縣鶉兮。
(2) 又如:縣令(高懸的命令。即“高名”、“虛名”);縣車(懸掛韁繩,停放車子不用。比喻退隱不再出仕)
(3) 維系;拴系;系聯(lián) [tie]
縣聯(lián)房植。——《淮南子·本經(jīng)》
縣棺而封。——《禮記·檀弓》
(4) 又如:縣絕(懸系之繩斷絕);縣聯(lián)(椽子和屋檐木相接之處)
(5) 揭示;頒立 [reveal]
縣法以誘民。——《漢書·食貨志》
(6) 又如:縣法(古代公布法令,皆懸在闕下,使眾周知,故以稱頒布法令)
(7) 稱量;衡量 [weigh]。如:縣石(稱量石頭);縣輕重(權(quán)衡利弊)
詞性變化
◎ 縣
縣
〈名〉
(1) 古稱懸掛的樂器,如鐘磬等 [instrument]
正樂縣之位。——《周禮·小胥》。注:“謂鐘磬之屬。”
(2) 又如:縣垂(指鐘磬等懸掛樂器);縣興(奏鐘磬之類的樂器);縣磬(懸掛的磬。喻空無所有,貧困之極)
(3) 秤錘 [the sliding weight of a steelyard]
故衡誠縣不可欺以輕重。——《禮記·經(jīng)解》。注:“謂錘也。”
(4) 又如:衡縣(秤錘)
◎ 縣
縣
〈形〉
(1) 遠,懸殊 [be separated]
縣隔千里。——《漢書·高帝紀》
此古之所謂縣解也。——《莊子·大宗師》。向注:“無所系也。”
(2) 又如:縣隔(相隔很遠或差別很大。同“懸隔”);縣久(歷時久長);縣遠(懸殊;距離遙遠)
(3) 另見
康熙字典
縣【未集中】【糸部】 康熙筆畫:16畫,部外筆畫:10畫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胡涓切,音懸。《說文》繫也。《註》徐鉉曰:此本是縣掛之縣,借爲州縣之縣。今俗加心,別作懸,義無所取。《易·繫辭》縣象著明,莫大乎日月。《詩·周頌》應田縣鼓。《周禮·春官·小胥》正樂縣之位。《儀禮·燕禮》樂人縣。《左傳·成二年》曲縣繁纓以朝。《前漢·高帝紀》縣隔千里。
又《廣韻》黃練切《集韻》熒絹切,音炫。《正韻》形甸切,音現(xiàn)。《釋名》縣,懸也,懸係于郡也。《廣韻》古作寰。楚莊王滅陳爲縣,縣名自此始。《周禮·天官·大宰》邦縣之賦。《註》邦縣四百里。
又《地官·小司徒》四甸爲縣。
又《遂人》五鄙爲縣。《魯語》三鄕爲縣。《史記·秦始皇本紀》大矣哉,宇縣之中。《註》縣,赤縣。《前漢·地理志》分天下爲郡縣。
又《史記·絳侯世家註》縣官,謂天子也。王者官天下,故曰縣官也。
又姓。《禮·曲禮》縣賁父。《史記·仲尼弟子列傳》縣單父。○按《說文》在部,今倂入。
說文解字
說文解字
縣【卷九】【部】
繫也。從系持。胡涓切〖注〗臣鉉等曰:此本是縣掛之縣,借爲州縣之縣。今俗加心,別作懸,義無所取。文二
說文解字注
(縣)繫也。繫當作系。繫者繫也。一名惡絮。許書本非此字明矣。許自序云。據(jù)形系聯(lián)、不作繫也。系篆下云繫也。當卽縣也之譌。二篆爲轉(zhuǎn)注。古懸掛字皆如此作。引伸之、則爲所系之偁。周禮。縣系於遂。邑部曰。周制。天子地方千里。分爲百縣則系於國。秦漢縣系於郡。釋名曰。縣、縣也。縣係於郡也。自專以縣爲州縣字。乃別製從心之懸掛。別其音縣去懸平。古無二形二音也。顏師古云。古縣邑字作寰。亦爲臆說。從系持
。會意。胡?切。十四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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