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解釋
基本詞義
◎ 劾
〈動〉
(1) (形聲。從力,亥聲。本義:審理,判決)
(2) 同本義 [try;sentence]
劾,法有辜也。——《說文》
上其鞫劾文辭。——《書·呂刑》傳
(3) 疏:“漢世問罪謂之鞫,斷獄謂之劾。”
(4) 又如:劾死(判決死罪);劾治(審理治罪);劾按(審理核實罪狀);劾捕(審查其罪,加以逮捕);劾驗(審理查驗)
(5) 檢舉揭發罪狀 [impeach]
劾大不敬。——《漢書·李廣蘇建傳》
遣其劾帥。——清· 梁啟超《譚嗣同傳》
齊康所劾。——《明史》
戴鳳翔劾 瑞。
彈劾不避權貴。——《金史·雷淵傳》
(6) 又如:彈劾;劾狀(彈劾,舉發罪狀);劾奏(檢舉或彈劾其罪狀)
詞性變化
◎ 劾
〈名〉
(1) 檢舉揭發的文書 [impeaching document]
滂睹時方艱,知意不行,因投劾去。——《后漢書》
(2) 另見
康熙字典
劾【子集下】【力部】 康熙筆畫:8畫,部外筆畫:6畫
《唐韻》胡槩切《集韻》戸代切《韻會》戸槩切,音瀣。《說文》法有罪也。《玉篇》推劾也。《廣韻》推窮罪人。《增韻》按劾也。《六書故》劾猶覈也,考劾其實也。《韻會》鞠也。《後漢·範滂傳》滂奏刺史權豪之黨二十餘人,尚書責滂所劾猥多。滂知意不行,投劾去。《註》自投其劾狀而去。
又《集韻》勤力也。一曰勉也。
又《唐韻》《正韻》胡得切《集韻》《韻會》紇則切,恆入聲。
又《集韻》《類篇》《韻會》下改切,瀣上聲。義
同。
說文解字
說文解字
劾【卷十三】【力部】
法有辠也。從力亥聲。胡槩切
說文解字注
(劾)灋有辠也。法者、謂以法施之。廣韻曰。劾、推窮罪人也。從力。亥聲。按此字俗作、從刃。恐從刀則混於刀部之刻也。胡槩切。一部。亦入海韻、代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