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至于通過論據或明顯的論據而奏效的說服:正如在辯證法中一方面有歸納推理,另一方面有三段論或明顯的三段論一樣,在修辭學中也是如此。
2.至于通過論據或明顯的論據而奏效的說服:正如在辯證法中一方面有歸納推理,另一方面有三段論或明顯的三段論一樣,在修辭學中也是如此。
3.為了改變這種現狀,本文試圖通過論述再審不加刑原則的正當性,深入剖析這一原則所蘊含的價值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