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兩被告行為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關于仿冒的規定,構成不正當競爭,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2.由于對自由放任式市場經濟產生的經濟危機的深刻認識,德國才改行國家宏觀調控式市場經濟,其目的一是為了均衡社會經濟利益,二是為了防止因為壟斷而導致限制甚至扼殺競爭的現象,防止不正當競爭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