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學校教育的理想是培養全面和諧發展的人,社會進步的積極參與者。全面和諧的發展意味著勞動與人在各類活動中的豐富精神的統一,意味著人在品行上以及同他人相互關系上的道德純潔,意味著體魄的完美、審美需求和趣味的豐富及社會和個人興趣的多樣。能力與需求的協調賦予人的充實的精神生活,可以使他體會和感受其中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