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其次是一方婚前已取得產權的財產,因為結婚達到一定時間就自然變為共同財產,既不合理,也等于變相鼓勵有部分人借婚姻不勞而獲積聚財物,是對個人財產權的一種不適當的干預。
2.科學不是依賴于個人的思想,而是綜合了幾千人的智慧??茖W是不分國家、民族、信仰的,是人類的共同財富。
3.一項研究結果表明,當夫妻雙方勞燕分飛時,和男性相比,女性往往想要占有更多的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