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為此,我們不揣冒昧,擬從另外一個較為獨特的視角對當事人舉證與人民法院查證之間的相互關系作一番粗淺的梳理,不當之處,尚祈學界同仁不吝賜教。
2.本文不揣冒昧,試圖在前人研究的基礎上,談一點自己關于這一問題的粗淺看法,敬請方家批評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