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原文】
安重榮雖武人而習吏事。初為成德節度,有夫婦訟其子不孝者。重榮拔劍,授其父使自殺之。其父泣不忍,其母從旁詬夫面,奪劍而逐其子,問之,乃繼母也。重榮為叱其母出,而從后射殺之。
韓彥古字子師,延安人,蘄王世忠之子。知平江府。有士族之母,訟其夫前妻子之者,以衣冠扶掖而來,乃其嫡子也。彥古曰:“事體頗重,當略懲戒之。”母曰:“業已論訴,愿明公據法加罪。”彥古曰:“若然,必送獄而后明,汝年老,必不能理對,姑留扶掖之子,就獄與證,徐議所決。”母良久云:“乞文狀歸家,俟其不悛,即再告理。”由是不敢復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