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永業田的省稱。
⒈ ?永業田的省稱。參見“永業田”。
引唐 元稹 《論當州朝邑等三縣代納率錢狀》:“伏緣請配職田地充百姓永業,事須奉敕處分?!?br />宋 王應麟 《困學紀聞·歷代田制考》:“是以盡開阡陌,悉除禁限,而聽民兼併貿易,以盡人力開墾棄地……使民有田,即為永業,而不復歸授,以絶煩擾欺隱之姦。”清 薛福成 《上曾侯相書》:“耕其曠絶無人之處,宜募他州之人。愿耕者不計多寡,三年以后升科給為永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