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舞文弄法以謀取財(cái)利。
引《漢書(shū)·刑法志》:“姦吏因緣為市,所欲活則傅生議,所欲死則予死比,議者咸冤傷之?!?br />顏師古 注:“弄法而受財(cái),若市買(mǎi)之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