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隱瞞遺漏。
引《魏書·食貨志》:“諸州戶口,籍貫不實,包藏隱漏,廢公罔利。”唐 韓愈 《應所在典貼良人男女等狀》:“仍勒長吏嚴加檢責,如有隱漏,必重科懲。”范文瀾 蔡美彪 等《中國通史》第三編第一章第二節(jié):“這次所得,約合五八五年所得的半數(shù),其中還有得自 江 南的新附,足見隱漏的戶口不是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