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謂巧說詭辯,曲解律令。
引《禮記·王制》:“析言破律,亂名改作,執左道以亂政,殺。”鄭玄 注:“析言破律,巧賣法令者也。”晉 袁宏 《后漢紀·桓帝紀下》:“尚書奏:‘……今 楷(襄楷 )不陳損益,而務析言破律,違背經義,偽託神靈。’於是論 楷 司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