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xī chǎn
注音ㄒ一 ㄔㄢˇ
繁體析產
⒈ ?分割財產。指分家。
⒈ ?分割財產。指分家。
引《宋史·食貨志上》:“其分煙析產,典賣割移,官給契,縣置簿,皆以今所方之田為正。”
明 唐順之 《楊母唐孺人墓志銘》:“后 周孺人 既沒,舅知縣公亦物故, 東墅 與其兄析產。”
清 吳敏樹 《亡弟云松事狀》:“母氏念諸姪與余兄弟年相若,且指眾或難處,乃命析產,半以畀四姪,而 敏樹 與弟共其半焉。”
《李宗仁回憶錄》第一編第二章:“我家祖產本甚有限,祖父晚年析產時共有田地六十多畝。”
⒈ ?分家產。
引《宋史·卷一七四·食貨志上二》:「分煙析產、典賣割移,官給契,縣置簿,皆以今所方之田為正。」
1.統治者應該首先分析產生亂世、亂民的根源,然后有的放矢,對癥下藥。
2.一百零一、方法通過對渾濁定性、輔料乳酸中鐵鹽定量及使用不同容器配制,分析產生渾濁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