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太平天國后期,規定對特爵諸王嗣君以外各子之報告稱為“詳奏”。
⒈ ?太平天囯 后期,規定對特爵諸王嗣君以外各子之報告稱為“詳奏”。
引中國近代史資料叢刊《太平天囯·太平禮制(八年)》:“第二子臣下呼稱,東二殿下爵千歲……臣下奏稱詳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