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舊時北方風俗,親友前往祭奠死者,須攜帶三牲或果品祭供于靈前。亦有不帶供品而只付與大致與一桌供相當的現金的,謂之“折桌”。
引《金瓶梅詞話》第五九回:“吳道官 廟里并 喬大戶 家,俱備折桌三牲來祭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