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唐代對酤戶及酤肆征收的酒稅。
⒈ ?唐 代對酤戶及酤肆征收的酒稅。
引唐 元稹 《中書省議賦稅及鑄錢等狀》:“今請?zhí)煜轮莞毒棋X,一切據(jù)貫配入兩稅,仍取兩貫以上戶均配,兩貫以下戶不在配限。”唐 李德裕 《奏銀妝具狀》:“貞元 中, 李錡 任觀察使日,職兼鹽鐵,百姓除實出榷酒錢外,更置官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