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猶怒斥。
引《漢書·王章傳》:“章 疾病,無被,臥牛衣中,與妻決,涕泣。其妻呵怒之。”《晉書·孝友傳·孫晷》:“晷 為兒童,未嘗被呵怒。”
1.凡人不能教子女者,亦非欲陷其罪惡,但重於呵怒傷其顏色,不忍楚撻慘其肌膚耳。
2.凡人不能教子女者,亦非欲陷其罪惡,但重於呵怒傷其顏色,不忍楚撻慘其肌膚耳。當以疾病為諭,安得不用湯藥針艾救之哉?又宜思勤督訓者,可愿苛虐於骨肉乎?誠不得已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