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fǎ yuàn
注音ㄈㄚˇ ㄩㄢˋ
詞性名詞
1.當事人不能在法定期間提起上訴或者提出答辯狀,申請延期的,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決定。
2.可是,法院接下去闡述說,這種自由酌處權并非毫無約束.
3.5日下午,這起國內最大的航空“詐彈”案宣判,被告人王洪亮被深圳市寶安區法院以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判刑5年。
4., 全景式地描述了三個有代表性的法院民事司法改革的"圖像",即貧困地區的河北省平山縣法院,中等地區的武漢中級法院和發達地區的上海法院,以期達到"一葉知秋"的目的。
5.在忐忑不安地熬過18天后,昨天上午,王懷忠再次站在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這次他聽到的消息是:法院一審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6.二百零四、人民法院裁定撤銷假釋的,由公安機關將罪犯送交監獄收監。
7.法院以犯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判處被告人王洪亮有期徒刑5年。
8.阿爾西諾埃贊揚阿爾切斯特的完整性,并提供使用其影響力來獲得他的位置上法院。
9.債務人為其他單位擔任保證人的,應當在收到人民法院通知后五日內轉告有關當事人。
10., 對于法院的不公判決,被害者家屬都感到義憤填膺,決定抗爭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