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見“第二審”。
1.在眾口囂囂之際,二審還是認定吳英犯集資詐騙罪,自然讓人震驚。
2.發回重審所體現的救濟性是消極的,它所要實施的司法救濟需迂回到一審法院來進行,二審法院的審判職能在此時被閑置。
3., 從文強事件看透老共文強的二審于已經一天了,不可一世的文局長要求從輕發落,而輿論似乎也開始為法外開恩做鋪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