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cuò huǒ jī xīn
注音ㄘㄨㄛˋ ㄏㄨㄛˇ ㄐ一 ㄒ一ㄣ
成語解釋
厝火積薪
繁體厝火積薪
⒈ ?置火種于堆積的柴薪之下。比喻危機已伏,尚懵然未覺。
英put a fire under a pile of faggots—a hidden danger;
⒈ ?謂置火于柴堆之下,比喻潛伏著極大危機。
引《漢書·賈誼傳》:“夫抱火厝之積薪之下而寢其上,火未及燃,因謂之安,方今之勢,何以異此。”
明 劉若愚 《酌中志·憂危竑議后紀》:“是何言哉?今之事勢,正 賈生 所謂厝火積薪之時也。”
清 朱彝尊 《送少宰張先生假旋京口》詩之四:“厝火積薪曾上策,至今太息 雒陽 書。”
李大釗 《警告全國父老書》:“蓋企平和于均勢之局,猶厝火積薪以求安也。”
⒈ ?把火放在堆積的柴草下。語本后以厝火積薪比喻潛伏的危機。也作「厝薪于火」。
引《漢書·卷四八·賈誼傳》:「夫抱火厝之積薪之下而寢其上,火未及燃,因謂之安,方今之勢,何以異此!」
1.在房基下挖坑儲水,這無異于厝火積薪,后果將不堪設想。
2.學術上有不同見解,應當允許百家爭鳴。不能唯我獨尊,更不能厝火積薪。
3.1911年5月,皇族內閣成立,岑春煊對此更為失望,稱此局面為“吏殘于上,民怨于下,譬猶厝火積薪,不可終日危亡之勢,盡人皆知”。
4.在房基下挖坑儲水,這無異于厝火積薪,后果將不堪設想。
5.在房基下挖坑儲水,這無異于厝火積薪,后果將不堪設想。
6.十一、學術上有不同見解,應當允許百家爭鳴。不能唯我獨尊,更不能厝火積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