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chuán piào
注音ㄔㄨㄢˊ ㄆ一ㄠˋ
繁體傳票
詞性名詞
⒈ ?出庭的預先通知;法院特定程序及訴訟開始時發出的書面通知;會計工作中據以登記賬目的憑單。
英summons;
⒈ ?傳喚與案件有關人員到案的憑證。
引《太平天囯資料·畿輔平賊紀略》:“專持傳票字一張,逼之至局索輸將。”
郭沫若 《海詩集·跨著東海三》:“普通要逮捕人或搜查人家,沒有檢事的傳票,警察論理是不敢專擅的。”
⒉ ?會計工作中據以登記帳目的憑單。
⒈ ?法律上指訴訟過程中,法院或檢察機關傳喚訴訟當事人或關系人所簽發的法定正式憑據。
例如:「法院傳票」。
⒉ ?會計工作中作為登記或審核帳目的憑據。
例如:「商校的珠算課程,都有算傳票的實習 。」
1.傳票送達后,被告有權在一定期限內對原告的提出答辨。
2.傳票送達后,被告有權在一定期限內對原告的申請提出答辨。
3.如果法官認為理由充分合理,就會向被告發出到庭答辯的傳票,或者在特定情況下簽發逮捕證。
4.此時這家企業已瀕臨破產,將這張法院傳票置之高閣。
5.現在,對社會公信力已經下降到了冰點的判斷,一直有人辯解、否認,“零點傳票”事件,再一次打了這些辯解者的耳光,再一次打擊了本就很脆弱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