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chóng shěn
注音ㄔㄨㄥˊ ㄕㄣˇ
繁體重審
詞性動詞
⒈ ?原審法院的判決在第二審程序中被上級法院撤消而重新審理。
英rehearing;
⒈ ?舊時六壬課課名。
引《鏡花緣》第七六回:“四課起畢,然后照著古法再起三傳,如‘元首’、‘重審’之類,課經所載甚詳。”
張友鶴 注:“重審,六壬課課名……被星相家認為是以下犯上、可吉可兇應該考慮的課。”
1.周德勇全家對此均不服,立即提出上訴,文山州中圓經審查后,發現該判"事實不清",撤消原判,發回進行重審。
2.發回重審所體現的救濟性是消極的,它所要實施的司法救濟需迂回到一審法院來進行,二審法院的審判職能在此時被閑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