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供作食用。語出《禮記·王制》:“三為充君之庖。”
⒈ ?供作食用。
引語出《禮記·王制》:“三為充君之庖。”唐 劉禹錫 《代京兆韋尹進野豬狀》:“既堪充庖,輒敢上獻。”宋 邵博 《聞見后錄》卷十五:“曹植 《七啟》言食味芳蓮之巢龜, 張協 《七命》言食味丹穴之雛鷄,極盛饌,而二物似不宜充庖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