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吉祥之事。古指祭祀、冠禮、婚嫁等。
引《易·繫辭下》:“吉事有祥。”《禮記·曲禮上》:“喪事先遠日,吉事先近日。”鄭玄 注:“吉事,祭祀、冠、取之屬也。”漢 賈誼 《新書·容經》:“吉事上左。”清 李漁 《閑情偶寄·詞曲上·結構》:“噫!活人見鬼,其兆不祥;矧有吉事之家,動出魑魅魍魎為壽乎?”
1.吉事尚左,兇事尚右。偏將軍居左,上將軍居右,言以喪禮處之。殺人之眾,以悲哀泣之,戰勝以喪禮處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