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審訊核實。
引《新唐書·李朝隱傳》:“不經(jīng)鞫實,不宜輕用法?!?br />《資治通鑒·唐宣宗大中元年》:“敕御史臺鞫實以聞。”胡三省 注:“鞫實,窮治其實也?!?br />清 景星杓 《山齋客譚·孫旭》:“臬使某,偵知其詐,擒 旭 并盜鞫實,因擬以大辟?!?/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