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jì chǔ
注音ㄐ一ˋ ㄔㄨˇ
繁體計處
⒈ ?打算,安排。
⒉ ?謂大計考績予以處分。
⒈ ?打算,安排。
引元 施惠 《幽閨記·亡命全忠》:“無計可奈,只得逃難他方,再作計處。”
明 王守仁 《再請疏通鹽法疏》:“若不早行計處,必致有誤軍機。”
明 海瑞 《興革條例·戶屬·查虛稅》:“其賠代雖多,而圖戶稍殷實者,本圖里遞人戶自計處賠納。”
⒉ ?謂大計考績予以處分。
引《明史·選舉志三》:“明 初行之,相沿不廢,謂之大計。計處者,不復敍用,定為永制。”
《清史稿·選舉志六》:“﹝ 順治 ﹞四年,定大計三年一舉,計處官不許還職。”
清 劉鑾 《五石瓠·范文炗》:“范文炗 詩及草書有高致,官南部,以不謹計處,有《不謹》絶句三十七首。”
1.就拿薛蟠來說,他為維護自己的尊嚴曾經懲罰過他,可事過以后,當薛蟠被人算計處于危險境地時,他還能不念舊惡,以直報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