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舊時謂實物賦稅折價征收銀錢。
引《宋史·食貨志上二》:“本路蠶桑數(shù)少,而金價頗低。今折徵,絹估少而傷民,金估多而傷官。”明 王瓊 《雙溪雜記》:“舊額漕運 南京 米四百餘萬石,俱改折徵每石銀二錢五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