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清制,各衙門書吏供職滿五年,得分別情況,或考或免,謂之役滿。役滿人員由吏部銓定選用。參閱《清會(huì)典·吏部六·銓政》。
⒈ ?清 制,各衙門書吏供職滿五年,得分別情況,或考或免,謂之役滿。役滿人員由吏部銓定選用。參閱《清會(huì)典·吏部六·銓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