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判決囚犯。
引《漢書·酷吏傳·嚴延年》:“初, 延年 母從 東海 來,欲從 延年 臘,到 雒陽,適見報囚。”顏師古 注:“奏報行決也。”《后漢書·章帝紀》:“律十二月立春,不以報囚。”李賢 注:“報,猶論也。立春陽氣至,可以施生,故不論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