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主管社倉儲糧之官吏。
引《隋書·食貨志》:“收穫之日,隨其所得,勸課出粟及麥,於當社造倉窖貯之,即委社司,執帳檢校,每年收積,勿使損敗?!?br />《續資治通鑒·宋太宗至道元年》:“冬十月乙亥, 遼 詔諸道置義倉,每歲秋社,民隨所穫出粟庤倉,社司籍其目,歲儉,發以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