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撫養照顧。
引明 劉元卿 《賢奕編附錄·閑鈔下》:“宋 世於郡縣立慈幼局,凡貧家子多欲厭棄不育者,許其抱至局,書生年月日,局置乳媼鞠視。”《續資治通鑒·宋仁宗嘉祐元年》:“初,左千牛衛大將軍 宗實,幼養於宮中,帝及皇后鞠視如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