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fǎ zhí
注音ㄈㄚˇ ㄓˊ
繁體法執
⒈ ?佛教語。兩種“我執”之一。對于“人我執”而言。也稱為“法我執”。謂不知諸法由因緣而生,以為外界有獨立自存的客觀實體的“妄執”。見《成唯識論》卷一。
⒈ ?佛教語。兩種“我執”之一。對于“人我執”而言。也稱為“法我執”。謂不知諸法由因緣而生,以為外界有獨立自存的客觀實體的“妄執”。見《成唯識論》卷一。
引清 譚嗣同 《仁學》二五:“我執斷矣,然猶有天命之見存,法執猶未斷也。”
⒈ ?大乘佛教否認外境實有,因此稱執特外境實有而障礙對真理的認識為法執。
引《大乘入楞伽經·卷七·偈頌品第十之二》:「悟心無境界,則離于法執。」
1., 各級領導干部要時刻做好面對公眾審視的準備,當好定規立矩的“明白人”、遵章守紀的“帶頭人”、表里如一的“透明人”、執法執紀的“鐵面人”。
2.司法層面上,應形成尊重和保護律師依法執業、依法行使辯護權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