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智術能法。謂通曉術與能行法治。
⒈ ?智術能法。謂通曉術與能行法治。參見“智術”。
引《韓非子·孤憤》:“智術之士,明察聽用,且燭重人之陰情;能法之士,勁直聽用,且矯重人之姦行。故智術能法之士用,則貴重之臣必在繩之外矣。是智法之士與當涂之人,不可兩存之仇也。”陳奇猷 集釋:“智法,即智術能法,此取其與下句‘當涂’相對,故省二字也。”
1., 一個國家的絕對公理,是受著這個國家的完美的理智法律啟發的。